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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日报—中工网记者 赵黎浩
6月7日,云南省检察院“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”新闻发布会在普洱市举行,记者了解到,云南省构建起“惩治违法犯罪+侵权赔偿止损+生态功能修复+绿色低碳发展”的生物多样性全链条司法保护模式,聚焦生物多样性核心要素的系统保护,共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900余件。
据了解,云南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高发多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,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,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17件2861人,提起公诉9528件13217人。2020年8月开展“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”以来,批准逮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00件188人,提起公诉348件663人。
楚雄、丽江两地辖区6个检察院与四川省攀枝花市辖区2个检察院建立了金沙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;黔滇两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赤水河联合巡查、线索相互移送; 川滇两省探索三级“湖长+检察长”泸沽湖巡湖促整改生态保护新模式,协同办理跨省际公益诉讼案件,提升同防同治监督效果,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制度化、长效化运行。
值得注意的是,普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位一体”的生态环境保护“绿色检察”体系,办理了云南省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案、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、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、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结案,实现云南省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等多个第一,创建了具有边疆特色的“绿色检察”文化品牌。自普洱“绿色检察”团队成立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76件,立案6128件,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402件,提起诉讼325件,办案数量位居云南省前列。
此外,云南省检察机关创建了许多能够体现云南地域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。大理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治理,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,研发洱海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在全省率先建立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,深入开展“检察蓝守护玉洱银苍”专项行动,力争打造全国生态检察文化品牌;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特点,倾力打造了一支由汉族、傣族、哈尼族、基诺族、拉祜族等22名双语检察官组成的“雨林释法”团队,把开展双语普法和巩固强边固防成效紧密结合,组织少数民族检察官相继到边境村寨开设105个少数民族法治学堂,将释法说理融入边境社会治理、化解社会矛盾、生态环境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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